884家高值耗材配送商“死而復生”!
9月19日,安徽省藥采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高值醫用耗材配送等有關事宜的通知》(藥采〔2016〕130號),稱為加強高值耗材網上采購管理、規范配送行為、保障臨床供應,現就進一步規范高值耗材配送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送資格管理
1.因未配送過產品而被停止配送資格的配送企業,可在配送資格被停止滿三個月后,提交申請書、承諾函(承諾半年內完成配送)等書面材料,申請恢復配送資格。
2.對恢復配送資格后,半個自然年之內仍未在省采購平臺中完成配送的企業,取消配送資格。
二、備案產品增補管理
經會議研究,將原規定“推薦增補產品的各醫療機構,原則上30天內(自公布正式掛網交易之日起)均須在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采購其推薦增補的產品,否則取消該產品的掛網資格”中“30天內”調整為“三個月內”。
在“備案產品增補管理”上,新規定與原規定有明顯更改,給了醫療機構更多時間去采購自己推薦增補的產品。這種更加“寬松”的規定,對醫療機構和相關掛網產品廠商來說,自然都是利好的。
而在“配送資格管理”上,也可以說與原規定相比更加“寬松”了。
安徽省藥采中心去年底發布的《關于開展安徽省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配送企業增補暨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藥采〔2015〕76號),曾提出安徽省自2016年1月1日起,實行醫用耗材配送企業退出機制,半個自然年之內,在安徽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中從未向安徽省公立醫療機構配送過產品的配送企業,予以停止配送資格。
依據原規定,“零配送”企業停止配送資格,但是并沒有說停止后還能否恢復配送資格。按照常規理解就是直接“死掉了”。
新的通知,則給了被停止配送資格企業恢復配送資格的機會,也即三個月過渡期之后就能申請恢復配送資格了。
與原規定相比,新規定沒有“一棒子將人打死”,給了繼續“存活”的機會。但這種相對“寬松”也是有條件的,若是在半個自然年內仍未完成配送,企業就要被取消配送資格了。“取消”而非“停止”,也就是該要徹底出局了。
不管怎樣,這兩大變化對參與安徽省高值耗材集采的配送商們來說,算是集體有“福”了。
要知道,在原有規定之下,安徽省藥采中心曾在今年7月1日、8月1日連發兩則公告,停止了884家高值耗材配送商的配送資格,原因均是“零配送”。
其中,7月1日的公告,一次性停止了835家耗材配送企業的配送資格,清退力度引發行業關注。8月1日又停止49家企業的配送資格,針對的是該省今年1季度增補的86家配送企業,清退比例高達57%!
以上兩則停止配送資格的通知,都是從發布即日(分別是7月1日、8月1日)起執行。
新的通知則規定,配送資格被停止滿3個月后可以申請恢復配送資格。所以,安徽省前兩批884家高值耗材配送商分別是可以在今年10月1日、11月1日之后,申請恢復配送資格的。
由此,這884家配送商有了“死而復生”的新機會。
【來源:賽柏藍器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