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醫療”在我國泛濫成災
近期,央視再度炮轟過度醫療,引用北大人民醫院心血管病研究所所長胡大一的分析,很多心血管病人背著超過3個心臟支架,其實并非必要。時值濟南市兩會,濟南市政協委員、山東省千佛山醫院消化內科副主任范桂玲建議,全面公示醫療行為和收費機制,嚴格執行藥品陽光集中招標制度,并聘請社會監督員監督醫院的醫德醫風。
現狀調查
層層加碼 1個心臟支架至少兩三萬元
早在2011年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委員董協良曾在提案里揭露醫療器械市場上存在的黑幕:安裝一個心臟支架,患者要支付比出廠價格高數倍甚至十幾倍的錢。一個國產的心臟支架,出廠價不過3000元,可到了醫院便成了2.7萬元;一個進口的心臟支架,到岸價不過6000元,到了醫院便成了3.8萬元。2012年,曾有媒體報道,濟南某公司一位副總經理曾因為心梗住院,接受支架治療手術,先后被放進7個支架,前后花了十幾萬元。
國際上最權威的臨床醫學雜志———美國《新英格蘭醫學雜志》刊登一項研究,美國有近半數不該放心臟支架的人被放了支架。此前胡大一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中國濫用心臟支架問題并不比美國樂觀。國外很少有病人需要放3個以上支架,可在國內,不少病人被放5至10個支架。一位醫生告訴記者,在新加坡,醫生如果讓患者做3個以上心臟支架,必須書面說明理由。如果醫生沒有給出合理的理由,或做了更貴的支架,他的行醫資格會受質疑。
醫生自保
多檢查避免擔醫療責任
“我僅僅是一個普通感冒,來來回回檢查就花了200多元,必要么?”市民路女士說。記者調查發現,很多患者到醫院很擔憂過度檢查。
駐濟三甲醫院一位婦產科主任告訴記者,其實大部分醫生也不想做過多檢查,但現代醫學越來越復雜,患者對醫療的期望值也越來越高,一旦達不到效果,會追究漏診等責任,很多醫生為了自我保護,只能將檢查做得全一點。對于病人主動要求輸液的情況,醫生有時便聽從建議,對于可能存在并發癥的病人,醫生也往往采取對病人的“保護性行為”讓其接受某些檢查。
同時,患者對醫學知識缺少理解,也陷入治療誤區。2012年全國居民健康素養監測數據顯示,包括合理用藥在內的基本醫療素養僅為9.56%,能夠正確閱讀藥品說明書的居民比例約為15%。
成因解析
投入缺位造成醫院創收壓力
2011年,全國醫療衛生投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7.7%,占當年GDP總量的1.7%;2012年,醫療衛生投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6.14%,占當年GDP總量的1.38%。濟南衛生總費用占濟南財政收入的8%。有專家分析,上世紀80年代后期,國家財政投入占大多數公立醫院全年需要費用的60%,此后逐年減少,到了2009年醫改前后,占全部運營成本的20%,也就是說剩下的80%要靠醫院自己創收。
“市場經濟的沖擊下,院方對經濟效益的熱衷與追求是導致醫患關系緊張不可忽視的因素。”范桂玲在提案中寫著,政府對醫療行業財政負擔的淡化,醫院經濟成為主體,追求經濟效益傾向,以致出現見利忘義的現象大大增強。
委員聲音
醫患信任需要建立“陽光制度”
如何走出患者對過度醫療的疑慮,促進醫患雙方互相信任?
范桂玲認為,盡管絕大多數的醫療機構都是公立醫院,但是相當多醫院的正常運行,醫院設備購置、規模擴大靠醫療收費的積累主要靠醫療收入。政府財政投入嚴重不足,又制約了高水平醫學技術隊進步,醫患矛盾進一步體現。而這種機制的直接后果是注重經濟收入忽視群眾利益。這是造成醫患關系緊張的最重要原因。為此應該加大衛生財政投入,發揮政府保障群眾基本醫療的主導作用,加強政府對個體醫療服務行業監管、維護醫院的公益性質。
同時,醫療機構應全面開展公示醫療行為和收費機制。醫院要做到“合理住院、合理檢查、合理收費、合理用藥”,最大限度減少不必要的費用,而且要明確公示。各級醫療機構要堅持以社會效益為最高準則,努力降低患者的醫藥費用,建立醫療費用陽光制度。改變管理體制,消除患者就診過程中掛號時間長、交費時間長、取藥時間長、看病時間短的“三長一短”現象;嚴格執行藥品陽光集中招標制度;聘請社會監督員,監督醫院的醫德醫風。
醫患雙方僅單靠一方是不夠的。一些患者以為進了醫院就等于進了保險箱。治不好病,就是醫院和醫生的錯。只看重結果不看過程,尤其是缺乏承擔風險的意識,對醫療效果的期望值過高,不少醫療糾紛就是因此而起的。政協委員建議轄區內醫院公開主觀病歷,提高患者的信息知情權。由患者或家屬在醫療過程中查閱,有利于消除患者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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