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溫嶺市藥監局整合藥械辦案力量 實施全員辦案制度
發布時間:2012/6/13 11:14:40
為充分調動查辦藥械違法案件的積極性、主動性,提高藥械監管稽查全體人員的辦案能力,日前,浙江省溫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完善藥械稽查辦案方式方法,實施藥械監管稽查全員辦案工作制度,實現“科室資源整合、人員隊伍穩定、業務素養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目標。他們的做法:
一是拓寬案源,推行稽查辦案量化工作。多角度全方位多層次地研判案源,收集線索,拓寬辦案視野,重點加大對美容類藥械、中藥飲片、診斷試劑、高風險醫療器械、非法渠道購銷、非藥品冒充藥品等方面案件的查辦力度。要求藥械監管稽查人員每年至少主辦案件(一般程序案件)4起、協辦案件(一般程序案件)2起。
二是嚴格執法,實施一般案件“四定一保”。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罰適當、程序合法、文書規范。按照“稽查、辦理、審核”三分離原則,根據案件查辦需要,統一編制案號、統一分配案件,統一明確主辦人員、統一時間要求,在精力上保證案件查辦工作順利開展。
三是加強學習,落實案件分析例會制度。及時更新知識結構,著力深化案件查辦技能,適應全員辦案的需要。通過相互學習、深入討論、解難釋惑、交流心得等形式,促使案件辦理人員都能夠熟悉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知識,不斷提升案件稽查技巧,接受依法行政指導和監督,不斷規范辦案程序,切實提高案件辦理質量。
四是開展“幫帶”,著力提升辦案水平。充分發揮辦案骨干和經驗豐富同志在案件查辦中的“傳幫帶”作用,加強對新辦案人員的引領,確保案件辦理工作不“斷層”、人員能“接力”。不斷探索和完善藥械稽查辦案方式方法,創新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著力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辦案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形成“人人要辦案、人人會辦案、人人能辦案”工作氛圍。
